(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1)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2)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3)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申请司法机关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的违法资金予以冻结。
(14)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考点四】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建议关注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统一货币发行权,是一国或某一货币联盟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
(二)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三)政府的银行
【考点五】存款准备金制度
建议关注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标的。一般只限于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
3.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计算、提存方法。
4.规定存款准备金的类别。
中央银行一般不计付利息,实际存款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限额的,须在法定时限内(当天)补足;超额准备金,给予利息,并允许随时提用。
(三)存款准备金政策效应分析
【考点六】货币乘数
建议关注货币乘数的计算公式、决定因素。
(一)货币乘数的基本概念
所谓货币乘数也称货币扩张系数或货币扩张乘数,是指在基础货币(高能货币)基础上,货币供给量通过商业银行的创造存款货币功能产生派生存款的作用产生的信用扩张倍数,是货币供给扩张的倍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银行提供的货币和贷款会通过数次存款、贷款等活动产生出数倍于它的存款,即通常所说的派生存款。货币乘数的大小决定了货币供给扩张能力的大小。
(二)货币乘数的计算公式
完整的货币(政策)乘数的计算公式是:
m=(Rc+1)/(Rd+Re+Rc)
货币乘数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m=M/B=(C+D)/(C+R)=(Rc+1)/(Rd·D+Rt·T+E+C)·D
M=(C+D)
M是货币供应量,B是基础货币;Rt是定期存款准备率,T为定期存款,E为超额准备金,D为存款货币,C为流通中的现金,R为存款准备金总额。
(三)货币乘数的决定因素
法定准备金率 |
法定准备金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反之,货币乘数越大 |
超额准备金率 |
超额准备金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反之,货币乘数就越大 |
现金比率 |
现金比率与货币乘数负相关,现金比率越高,货币乘数就越小 |
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比率 |
定期存款对活期存款比率上升,货币乘数就会变大;反之,货币乘数会变小 |
影响我国货币乘数的因素除了上述四个因素之外,还有财政性存款、信贷计划管理等特殊因素。
综合上述分析说明,货币乘数受到银行、财政、企业、个人各自行为的影响。而货币供应量的另一个决定因素即基础货币,是由中央银行直接控制和供应的。
【考点七】货币政策
建议关注货币政策的措施及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
(一)货币政策概念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
(二)货币政策措施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控制货币发行、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推行公开市场业务、改变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现率、选择性信用管制、直接信用管制及常备借贷便利等新工具措施。
(三)货币政策目标
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1)稳定物价
稳定物价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是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
物价上涨率宜控制在5%以下,以2%~3%为宜。
(2)充分就业,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造成失业的原因:
①总需求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周期性的失业。这是在经济周期中的经济危机与萧条阶段,由于需求不足所造成的失业。二是持续的普遍性的失业。这是真正的失业,它是由一个长期的经济周期或一系列的周期所导致的劳动力需求长期不足的失业。
②摩擦性失业。当一个国家某个地区的某一类职业的工人找不到工作,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却又缺乏这种类型的工人时,就产生了摩擦性失业。
③季节性的失业。
④结构性失业。换工作,未找到另一个工作之前,常常会有短暂的失业。
中央银行把充分就业目标定位于失业率不超过4%为宜。
(3)促进经济增长。所谓经济增长就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须保持合理的、较高的速度。目前各国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一般采用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即用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
(4)平衡国际收支。所谓平衡国际收支目标,简言之,就是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国际收支差额,使其趋于平衡。
2.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
操作目标是接近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金融变量,它直接受政策工具的影响,其特点是中央银行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不大稳定。各国中央银行通常采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
短期利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基础货币等。
中介目标是距离政策工具较远但接近于最终目标的金融变量,其特点是中央银行不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比较稳定。
中介目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
可以作为中介目标的金融指标主要有:长期利率、货币供应量和贷款量。
目前,中国货币政策的操作指标主要监控基础货币、银行的超额储备率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中介指标主要监测货币供应量和以商业银行贷款总量、货币市场交易量为代表的信用总量。
(四)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
1.常规性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
(1)存款准备金政策
主要内容:
①规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即需要提交准备金的存款的种类和数额。
②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规定对商业银行的存款提取准备金的比例。
③规定存款准备金的构成,只能是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资产不能充作存款准备金。
④规定存款准备金提取的时间。
存款准备金率通常被认为是货币政策最猛烈的工具之一。其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①对货币乘数的影响。按存款创造原理,货币乘数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反向变化,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货币乘数则小,银行原始存款创造的派生存款也少;反之则相反。
②对超额准备金的影响。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即使基础货币和准备金总额不发生变化,也等于解冻了一部分存款准备金,转化为超额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的增加使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增强;反之则相反。
③宣示效果。存款准备金率上升,说明信用即将收缩,利率随之上升,公众会自动紧缩对信用的需求;反之则相反。
存款准备金政策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优缺点:
优点 |
缺点 |
①中央银行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在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中最易实施。 |
①作用猛烈,缺乏弹性,不宜作为中央银行日常调控货币供给的工具,因此其有固定化的倾向。 |
(2)再贴现政策
主要内容有:
①调整再贴现率,影响商业银行借贷中央银行资金的成本。
②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即对再贴现的票据种类和申请机构区别对待,或抑制或扶持,以影响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流向。
再贴现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①借款成本效果。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来影响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成本,从而影响基础货币投放量,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其他经济变量。
②宣示效果。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表示货币供应量将趋于减少,市场利率将会提高,人们为了避免因利率上升所造成的收益减少,可能会自动紧缩所需信用,减少投资和消费需求;反之则相反。
③结构调节效果。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以支持或限制不同用途的信贷,促进经济“短线”部门发展,抑制经济“长线”部门扩张;二是按国家产业政策对不同种类的再贴现票据制定差别再贴现率,以影响各类再贴现的数额,使货币供给结构符合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
再贴现的优缺点主要有:
优点 |
缺点 |
①有利于中央银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 |
再贴现的主动权在商业银行,而不在中央银行。 |
(3)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操作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或中央银行票据等有价证券,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的行为。它是目前发达国家运用得最多的货币政策工具。
公开市场操作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①通过影响利率来影响经济。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证券,形成多买市场,证券价格上升;随之,货币供应扩大,利率下降,刺激投资增加,对经济产生扩张性影响。相反,则货币供应缩小,利率上升,抑制投资,对经济产生收缩性影响。
②通过影响银行存款准备金来影响经济。中央银行若买进了商业银行的证券,则直接增加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商业银行运用这些超额准备金使货币供应按乘数扩张,刺激经济增长;反之则相反。
公开市场操作的优缺点:
优点 |
缺点 |
①主动权在中央银行,不像再贴现那样被动 |
①从政策实施到影响最终目标,时滞较长。 |
2.选择性工具
选择性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信贷或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而采用的工具,以某些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或整个商业银行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侧重于对银行业务活动质的方面进行控制,是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必要补充。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3.补充性工具
4.新工具
(1)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本质上是超短期的逆回购,是我国中央银行2014年1月引入的新工具。
(2)常设借贷便利(SLF),是中央银行在2013年创设的流动性调节工具,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
(3)中期借贷便利(MLF)。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9月创设,是我国中央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期限在3个月左右,且经常性的延期。
(五)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1.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理论
(1)凯恩斯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
M → r → I → E → Y
利率是关键环节。
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货币供给M,改变了利率r,而利率的变化则通过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使投资I以乘数方式变化,而投资的增减则会进一步影响总支出E 和总收入Y。
(2)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
与凯恩斯学派不同,弗里德曼的现代货币数量论则强调货币供应量变动直接影响名义国民收入。用符号表示就是:
M → E → I → Y
货币供应量是关键。
货币学派认为,利率在货币传导机制中不起主导作用,而是货币供应量在整个传导机制中发挥着直接作用。
M → E表示的是货币供应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支出。
E → I表示变化了的支出用于投资的过程,货币主义者认为这是对资产结构进行调整的过程。
凯恩斯学派VS货币学派
凯恩斯学派 |
货币学派 |
强调利率在货币传导机制中的作用 |
强调货币供应量的作用 |
2.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传导体系: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居民)
传导体制: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
货币政策传导途径: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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