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第一章第一节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28日]  【

  (四)《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已先后被《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发布日期:1999年12月25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25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发布日期:2001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2001年8月31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9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28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发布日期:2005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5年2月28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发布日期:2006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29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日期:2009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7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发布日期:2011年2月25日 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发布日期:2015年8月29日 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日)修正或修改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

  4.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5.非法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

  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7.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

  8.操纵证券市场罪

  9.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

  10.洗钱

  (五)《反洗钱法》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主要内容:

  1.反洗钱义务的主体范围:金融机构

  2.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3.明确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大额”的标准:法人与个体工商户之间单笔转账100万以上;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单笔现金收支20万。

  4.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交易关系结束后资料至少保存5年

  6.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建立我国的金融情报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二、行政法规(很多都要合并)

  (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6.1

  立法目的:加强证券公司监管,规范证券公司行为,防范证券公司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

  1.证券公司的设立与变更

  2.组织机构:独董、专门委员会

  3.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

  4.客户资产的保护

  5.监管措施:报告制度(年报、月报、临时报告等)及现场检查。

  (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4.23

  基本原则:①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交易正常运行,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③细化、落实《证券法》、《破产法》,完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法律制度;④严肃市场法纪,惩处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和责任人。

  风险处置的主要措施:

  1.停业整顿:风控指标不合规。

  2.托管、接管:治理混乱、管理失控;挪用客户资产不能弥补;交收违约,数额大等。

  3.行政重组:重大风险,但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4.撤销:以上处置在规定期限仍达不到正常经营条件的。

1 2 3 4 5
责编:jianghongying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