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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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_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8)

来源:考试网  [2016年11月18日]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二节 公司法

  考点十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要点

内容

股东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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