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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质量工程师考试综合知识最新专业题10_第2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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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标准的对象

1.“重复性事物”是制定标准对象的基本属性

2、标准制定的对象

在我国,各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定的对象有明确的规定。(熟悉,记住)

3.标准制定的程序

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划分为如下九个阶段:

第一,预备阶段

第二,立项阶段

第三,起草阶段

第四,征求意见阶段

第五,审查阶段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

第六,批准阶段

第七,出版阶段

第八,复审阶段按规定,定期对标准进行复审。

第九,废止阶段

其他等级标准的制定程序,也可参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办理。

4、标准的备案

所谓标准的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发布以后,由申请备案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备案的要求和程序,将标准文本报送到备案受理机构,进行登记和存档,以备查阅。

5、标准的复审

标准的复审工作一般是由标准制定单位组织进行的,其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发展变化较快的标准,复审周期可以适当缩短,复审的结果有三种:

第一,确认标准继续有效;

第二,予以修订,修订标准的程序和制定标准基本一样;

第三,予以废止。

复审标准的结果应当通过适当的媒体予以公布,使有关单位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例题

国家标准的制定对象为()。

A.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B.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要求

C.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

D.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答案:BC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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