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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_第8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9月8日  

答:企业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但要对所用方法进行验证,所用方法的检验结果要与标准检验方法的检验结果有较好的一致性。目视比浊方法进行纯净水的浊度检验,难以达到规定的准确性度要求, 所以不可行。
66、在纯净水出厂检验中,能否使用pH试纸代替酸度计测定pH值?
答: pH计的准确性可以达到0.01,一般精密pH试纸只能到0.1,所以也不能用pH试纸代替pH计。
67、碳酸饮料是否允许二次灌装?
答:如果二次灌装是指分装的话,碳酸饮料是不允许分装的。
68、对生产碳酸饮料企业的企标进行合理性审查时,二氧化碳指标可否放宽?
答: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重要指标,在企业标准中,二氧化碳气容量要达到GB/T10792《碳酸饮料(汽水)》的要求。
69、果肉饮料(罐装)先灌装后杀菌工艺、无机械化灌装设备,手工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饮料中的果肉通常很细小,可以实现机械化灌装。
70、果蔬汁饮料生产中,如灌装后再按罐头的杀菌工艺进行杀菌,对准清洁区和清洁区的要求及空气洁净度的要求是否可按罐头细则的而不按果蔬汁饮料的相关要求呢?
答:可以按罐头细则的要求执行。
71、果汁饮料的发证范围为什么不能包括果醋呢?
答:首先要明确这里“果醋”产品的真实属性,如果是指酸味的果汁饮料即果汁含量≥5%,可以纳入果汁饮料的发证范围;如果是调味用的食醋应纳入食醋的发证范围。
72、标称“豆奶”的饮料,在7秒至10秒内经过130℃板式热交换器杀菌,不是无菌罐装,塑料袋包装,保质期2至7天,是否可按植物蛋白饮料发证?
答:根据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的规定,产品须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工序,而上述产品的工艺不符合此条规定,因此这种产品不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范围。
73、以大麦芽为原料、采用植物蛋白饮料的工艺生产出的产品能否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其企业标准的合理性审查是否按植物蛋白饮料的卫生标准进行?
答:可以纳入植物蛋白饮料发证范围。企业标准的合理性审查是要按植物蛋白饮料的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74、豆奶饮料的标准有两个,即GB16322-2003和QB/T2132-1995,但这两个标准对蛋白质的要求不一致,GB16322-2003对蛋白质的要求大于等于0.5%, QB/T2132-1995对蛋白质的要求大于等于1.0%,那么豆奶饮料的蛋白质指标应该以哪一个标准为主?
答:GB16322-2003是《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QB/T2132-1995是《豆乳和豆乳饮料》标准。从所列标准来判断,问题中所提的“豆奶饮料”指得是应是豆乳饮料。豆乳饮料是一种植物蛋白饮料,所在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其蛋白质的要求≥1.0%。

七、方便面、 饼干
75、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中关于微生物指标的规定与QB1253-91《饼干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有矛盾。应如何执行?
答:按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执行。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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