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质量工程师中级 > 中级理论 > 文章内容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第四章质量检验(3)_第6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1月12日  

  (2)必须针对质量特性和不同精度等级的要求,合理选择适用的测量工具或仪表,并在指导书中标明它们的型号、规格和编号,甚至说明其使用方法。
  (3)当采用抽样检验时,应正确选择并说明抽样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及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确定可接受质量水平AQL值,正确选择检查水平,根据产品抽样检验的目的、性质、特点选用适用的抽样方案。
  检验指导书的主要作用,是使检验人员按检验指导书规定的内容、方法、要求和程序进行检验,保证检验工作的规范性,有效地防止错检、漏检等现象发生。
  3.检验指导书的内容
  (1)检测对象:受检产品名称、型号、图号、工序(流程)名称及编号;
  (2)质量特性值:按产品质量要求转化的技术要求,规定检验的项目;
  (3)检验方法:规定检测的基准(或基面)、检验的程序和方法、有关计算(换算)方法、检测频次、抽样检验时有关规定和数据;
  (4)检测手段,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及设备、工装卡具的名称和编号:
  (5)检验判定:规定数据处理、判定比较的方法、判定的准则;
  (6)记录和报告:规定记录的事项、方法和表格,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方式、程序与时间;
  (7)其他说明。
  检验指导书的格式,应根据生产组织的不同生产类型,不同作业工种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表4.3-1、表4.3-2、表4.3-3为检验指导书的示例。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