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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第四章质量检验(2)_第8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1月12日  

  (1)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监督人员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经验和技能,规定有明确的质量职责、权限和彼此的相互关系。
  (2)配备物质资源包括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环境设施、技术控制手段和其他检测装置等。资源的配置应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和检测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准确度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环境条件和监控设施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形成检测有关的程序文件
  (1)程序文件是规定检测活动和检测过程的途径,是为控制可能影响质量的各项因素而制定的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通过贯彻实施程序文件实现的,因而制定好程序文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2)程序文件应做到全面、适用、可操作。其内容通常包括:开展某项质量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对检验要做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如何控制;使用的设备和文件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3)编制程序文件时应参照GB/T 15481一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和结合本生产组织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而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编制的程序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适用,可操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经修改、审核后正式批准、颁布执行。
  (4)应制定的程序文件一般包括: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检测工作程序、样品质量控制、技术文件控制、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环境条件控制、外购检验用品质量控制、分包检测的控制、记录和报告、质量申诉处理等。
  (三)样品质量控制
  1.样品的抽取
  样品是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对象,需要抽样时,抽取样品是检测工作过程的首要环节,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抽取的样品应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按照抽取的样品类别,分别编制各类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在技术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则按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技术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则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检验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抽样方案,纳入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
  (2)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抽样记录是检测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检测和溯源的依据。重要的是抽样人员应认真执行规定的抽样方案和随机抽样方法,封样应做到牢固、有效,并如实记载样品抽取的情况:样品情况、抽样方案、封样情况、抽样和被抽样双方人员签名等,按照抽样记录单的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2.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对样品的接收、保管、领用、传递、处理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样品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保持完好的原始状态。
  (1)样品接收。应有人负责样品接收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时要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单上的记载,如,样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封样状况和样品是否完好等。接收人员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字。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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