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其他抽样检验方法
一、计数抽样检验的其他方法
(一)序贯抽样检验
序贯抽样检验是多次抽样的进一步发展。最早是由美国A.Wald于二次大战时为适应贵重军品抽样检验的需要提出的。序贯抽样检验不事先规定抽样次数,每次从批中只抽取一个单位产品,检验后按某一确定规则做出接收或不接收该批产品或需继续抽检的判定。
按预先规定的要求,在抽取某一样本量之前必须做出接收或不接收决定的序贯抽样检验称为截尾序贯抽样检验。我国参照国际标准ISO 8422:1991制订了国标GB/T 8051—1987《计数截尾序贯抽样检验程序及表》,其最新修订版为GB/T 8051--2008《计数序贯抽样检验方案》,这个标准等同采用ISO8422:2006。
序贯抽样检验的原理是序贯概率比检验。序贯抽样的优越性在于:在规定的p0、p1及相应的α、β条件下,序贯抽样的平均抽样个数,即平均样本量(ASN)比一次、二次、多次抽样方案都要少。它的缺点是需要组织多次测试、试验,所以一般用于贵重产品。
序贯抽样检验是逐个地抽取个体,但事先并不固定它们的样本个数,根据事先规定的规则,直到可以做出接收或不接收批的决定为止。考试用书
GB/T 8051—2008提供了不合格品百分数检验和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检验的序贯抽样方案,使用者根据商定的生产方风险质量QPR和使用方风险质量QCR进行检索,抽样方案给出接收线和拒收线的斜率g、接收线的截距hA、拒收线的截距hR、截尾样本量nt和截尾接收数Act。称累积样本量ncum个产品中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数D为累积数,序贯抽样判定规则如下:
(1)当累积样本量ncum小于截尾样本量nt时,若:
a.累积数D小于或等于相应的接收数Ac,则接收该批,检验终止;
b.累积数D大于或等于相应的拒收数Re,则不接收该批,检验终止;
c.如果a和b都不满足,则继续抽取下一个样本产品进行检验。
其中,接收数Ac通过对接收值A=(g×ncum)-hA向下取整获得,拒收数Re通过对拒收值R=( g×ncum)+hR向上取整获得。 ’
(2)当累积样本量ncum达到截尾样本量nt时,则在规则a和b中应分别采用截尾接收数Act和截尾拒收数Ret (=Act+1)。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