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提交申请前应当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下载并填写《资格证书补(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其中,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②《资格证书补(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四、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