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定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218162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报考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应提供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相关证明。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