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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2013年质量工程师报名照片上传说明

来源:象山人事考试网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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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1月9日至23日,届时,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输入本人信息,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11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2。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1月22日至2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丹城起春路21号,原劳动局后幢4楼,电话:65796620)办理现场确认。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报考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对报考初级的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没有盖章的无效。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于2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未按时到现场接受审查,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6月20日至22日自行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材料,并从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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