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若因特殊情况,极少数考生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报名表》、《申报表》、准考证等。《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里,报考者可自行下载。
六、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七、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代码设置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5质量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 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02.考两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2.考两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八、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文的规定,应考人员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0元,报考两科的每人共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缴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设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32元,未设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和考务支出。
九、考前培训工作要坚持考培分开,凡参加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应考人员实施培训,要坚决贯彻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应考人员接受培训。建议考生参加考试大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731-2813222。
十、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及培训的有关事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文通知。环
十一、各地人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严把资格审查报名关。凡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