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7年质量专业考试的具体合格标准为: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均为102分。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均为90分。 最终数据请以书面通知为准。
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2007年8月21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