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 日 10:00-3 月 17 日 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
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KB 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 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 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3月17日 (每天9:00-11:00, 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长宁区武夷路 258 号 2 号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7878
咨询电话:52386600 转 3103、3105
2.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徐汇区长乐路 1219 号 16 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7979
咨询电话:54040057、54047282
3.上海市质量技术应用统计学会(黄浦区西藏南路 1332 号 1206 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8080
咨询电话: 53079925、5307992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审核(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
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
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查询本人审核情况,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
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 18:00 (建议避开每日 24:00 点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4006228888*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 10:00-6 月 19 日 16:00 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