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2013 年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也可参加考试。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1 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2 年 5 月 1 日前,按规定己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5 年。
7.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4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