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原证书上的红色印刷号码;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 华 考 试 网
5. 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