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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事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证书办理(补办)程序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网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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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左右公布,全部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由单位或考生本人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格登记表》。

  二、考生认真填写《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考生的准考证、1寸、小2寸照片各1张、由单位或考生本人按规定的时间交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三、证书办理完毕,由单位领回,证书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登记表》装入考生人事档案。

  四、资格证书(包括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申请补发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如下步骤办理补证手续:

  (一)在市级(设区的市)以上报纸(如:潍坊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和作废声明。

  (二)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补发证书申请,手工填写《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从本网下载);

  (三)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出具证明,在单位证明和《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上盖章,并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四)市直和上属驻城区单位的考生携带有关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补证手续;县市区范围(包括上属驻各县市区的考生)到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办理补证手续。

  补办资格证书材料:

  1、本人补发证书申请一份(写明姓名、考试年度、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2、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单位证明一份(写明姓名、考试年度、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3、刊登“遗失证明”的潍坊日报一份(写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4、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一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照片两张(要求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按《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表格要求的大小张贴“照片”,一张小二寸照片用于办理证书)。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规定,证书补发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二十日前和十月二十日前。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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