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证书办理程序
一、办理证书注意事项
1、领取方式。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科、各区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资格审查。领取证书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不予发放证书。
3、办理时限。请在办理证书通知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
二、办理证书需要的材料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持本部门(单位)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所取证书人员名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还需提供《__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
2、领取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还需提供《__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审核表》。
3、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还需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从日照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1份、与准考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1张。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