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转自:考试网 - [Examw.Com]
市人事考试中心:6296608
莱城区电话:6118131
钢城区电话:6891722
莱芜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