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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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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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