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乳被誉为营养价值最接近于完善的食物,人均乳制品消费量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增加乳制品消费给予高度重视,加以引导和鼓励。在我国,乳制品逐渐成为人民生活必需食品。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以来,我国奶牛养殖业和乳制品工业发展迅速,奶牛存栏、奶类产量、乳制品产量成倍增长,乳制品消费稳步提高,成为仅次于印度、美国的世界第三大牛奶生产国。
乳制品工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产业。发展乳制品工业,对于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城乡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大推动作用;对于带动畜牧业和食品机械、包装、现代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发布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比较原《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在“质量安全”这一章中作出了较大调整,各项安全标准更加细化,同时还特别增加了“监督管理”这一章节。由此可见,国家在政策上对乳制品质量安全更加强劲有力,乳制品行业各项标准趋向更加明确。
新政策在“质量安全”这一章中做出了较大调整,具体到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储备、加工的各个环节,各项标准更加详细明确。调整后的“质量安全”这一章中要求,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完善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应当对乳制品生产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对出厂的乳制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检验报告应当保存2年。
新政策同时要求,生产乳制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产品包装标识应当符合符合国家质检及卫生部门有关食品包装标识的规定,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制度。
乳制品加工企业要加强市场销售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应急处置制度和机制。发现其生产的乳制品不符合乳制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或者生长发育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告知经销商、消费者,召回已经出厂、上市销售的乳制品,并记录召回情况。乳制品加工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新政策专门增加了“监督管理”这一章节。在“监督管理”这一章中要求,各级地方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地乳制品生产企业执行本产业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乳制品加工生产能力,对属地符合准入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实行社会公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同时要求,乳制品工业行业协会应当好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加强行业发展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反映行业发展情况,提出行业发展建议。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监督和管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