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政策
根据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与培训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二)监理工程师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环保厅负责,联系电话:0431—89963098。
(四)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431-88994791、88994450。
(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在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