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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2年质量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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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

专业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0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9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5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3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

2年

2010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4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5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4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3年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三)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筑师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10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9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9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8年

中专(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7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5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2年

    一、“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上述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分别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二级

建造师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中专以上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1、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已取得《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按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社会

工作者

社会

工作师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不限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

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3、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

理工、经济、法律

大学专科毕业满6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毕业满4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硕士学位满2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1、考试实行每2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考试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2、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

不限

中专以上学历

不限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中级

不限

专科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2002年12月22日前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1、报考人员在2000年12月22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参加本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

    3、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质量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不限

不限

不限

    1、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2、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一级英语、二、三级英语、日语笔译

翻译

一级英语

笔译翻译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三级英语、

日语笔译翻译

不限

不限

不限

    1、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一级翻译是翻译系列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一级翻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发相应语种、相应类别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2、二、三级翻译考试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取得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者,可聘任翻译职务;取得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者,可聘任助理翻译职务。

    3、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4)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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