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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师报名时间为1月15日-19日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1月5日  
   各设区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的要术,为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为2007年6月24日。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19日。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按人事部人发[2000]123号文件规定执行。
    1、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 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在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4、在2001年1月1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的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负责。
    四、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先到人事考试部门领购报名资料,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职称)部门办理资格终审,并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考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都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人事局办理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均须原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质量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3张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实行数码照相技术采集照片的按所在设区市规定办理)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五、考试信息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代码设置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中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02.考二科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4.初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02.考二科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六、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字[2001]1969号)和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各设区市人事局按每人10元留用外,其余全部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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