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字〔2001〕1969号)和《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为50元/科。
有关事项
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的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负责。联系电话:0791-86251171。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