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462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初、中级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五、报考条件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2月25日-3月7日16: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3月14日-3月20日16:00
老考生:2月25日-3月20日16:00(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3月20日16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新考生”是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 2013年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格式详见“附件”。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老考生”仅指2013年参加过该考试的人员。“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三)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6月9日—6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2014年6月8日~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