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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事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补办须知

来源:盐城人事考试网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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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 书 补 办 须 知

  1、考生如遗失考试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本网站提供下载)、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市证书管理部门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101房间,联系电话:0515-88195101)申请补办证书。

  3、证书补办申请表由考生签字、市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复印件由市证书管理部门留存。

  4、全国职称外语、江苏省职称外语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联系电话 025-83236088)。

  5、江苏省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核)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联系电话 025-83236068)。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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