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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荆门质量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2页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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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考生

  1 、报“考全科”人员。符合质量专业(初、中级)“考全科”报名条件的 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3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下同)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质监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 、报“考一科”人员。符合质量专业(初、中级)“考一科”报名条件的 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 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到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到当地质监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3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初、中级)的 老考生(“考全科”或“考一科”),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但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1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1日16: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4年6月9日9:00~6月1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六、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 别

专 业

考试科目

0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04.初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02.考全科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03.中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02.考全科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八、考区设置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质量考试收费按标准每人每科60元。

  十、考试大纲、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可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电话: 027-87816047)。

  各地人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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