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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荆门质量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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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2014年湖北质量工程师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3月19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 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号)、《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以上学历;

  2、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的要求,凡涉及到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在其关键质量岗位,必须配备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质量人员。

  2、凡是中国名牌产品、湖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政府质量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要有一定比例质量人员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质量人员持证(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是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湖北名牌产品、政府质奖、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6号),2014年我省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统一在“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 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 “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 “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上一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 “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 “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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