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资讯快报 > 考试报名 > 河南 > 文章内容

信阳: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3月3日-16日_第2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0年2月24日  
0

  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打印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带已审批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质量专业技术、出版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及人事争议仲裁问题收费问题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1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5元(包括上交给国家的费用)。
  
  (二)打印准考证。2010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网上填写信息时,省直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报考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报考人员不用填写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考生和郑州考生要注意区别填写。
  
  (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总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四)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资格审查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五)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收回。
  
  (八)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对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