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资格证书丢失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证明材料。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到省考试中心申请补发证书: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两份。
4、补办证书申请表一份。
5、河南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一式两份。
6、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证明。
7、资格证书注册管理部门证明。
三、省考试中心综合部在收到考生所有材料后,进行整理,登记造册,将整理后的所有材料报往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或专技司。
四、收到国家人事部同意补发并发回的新证书后,通知考生本人到省考试中心综合部办理相关领证手续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