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总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四)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资格审查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五)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