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 , 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人保函〔 2010 〕 17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我市 2010 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 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2010 年 6 月 20 日 进行。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9:00-12:00 |
中级 |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初级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00-5:00 |
中级 |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初级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二、 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 [2000]123 号)规定条件人员(详见附件 1 ),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然后 由主管部门携带报考材料统一到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1 月20 日 至 1 月28 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2010 年 1 月 21 日 至 1 月 28 日 (节假日休息)。 由各外市(县)人事局、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统一 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到市考试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 103 号五楼)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 0453-6271996 。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21 日 至 1 月 28 日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 [2003]94 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 15 元 , 每个科目的考务费为 40 元。
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www.rsks.gov.cn )“网上报名”栏目,进入 2010 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0 年 6 月 11 日 至 6 月 18 日 ,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 2010 年 6 月 18 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 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哈尔滨统一设置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