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师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