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价格〔2001〕1969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考试用书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事宜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联系人:何璠 联系电话:0315-2847091
地址:唐山市北新东道23号质量技术监督局207房间。
其他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检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