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资历的单位证明;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4、符合报考中级资格条件中第6 条以及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要及时将报考材料按级别分类,填写好《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二份,连同上述考生报考材料于2008年2月8日前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审核。
六、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琼价费字[1997]124 号文有关规定:考全科的按160元/人标准收取,免试部分科目的按80元/人标准收取,
七、考场设置
我省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请考生于2008年6月9日~6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培训以及大纲和教材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负责。需订购教材的人员,请主动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教材的征订工作至报名截止日期停止(联系电话:65322170;65396470)。
九、阅卷与其他
考后阅卷、成绩通知以及其他有关管理事宜,按人事部有关规定办理。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手续。
二○○八年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