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费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10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4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