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4月13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4.发票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⑵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5月3日-13日全天办理,逾期的,只在每周星期二办理,发票领取时间至2012年6月17日截止;(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凡超过截止日期不领取发票的,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各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