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质量 |
初级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150分 |
90分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中级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170分 |
102分 |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成绩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后预审核:
一、提交材料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材料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
三、联系电话:0751-8607083、0751-8602028。
四、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考全科”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还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点击下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由于是预交表,我省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当年合格标准。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