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点击上传照片,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首次报考的考生选择要上传的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以内,建议宽度为240像素,高度为320像素左右。获得电子版照片的途径:可到照相馆拍摄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并压缩到30K以下。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资格考试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新报考生的照片在上传一个工作日后,通过照片审核,方能打印正式报名表,打印后所有报考信息不能修改。(首次报考人员持此表并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于3月10日至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2月25日至3月22日前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报名费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按每科70元标准收取。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3月22日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考前15天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本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为《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六、考试地点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暂行规定》发布前(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初级者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在《暂行规定》发布前(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中级者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用书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由福建东南质量技术培训中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彭靖、骆新峥,联系电话:0591-83708243。
十一、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05 | 质量专业 | 3 | 中级 | 01 | 考 1 科 |
2 |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02 | 考 2 科 |
1 |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2 |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4 | 初级 | 01 | 考 1 科 |
2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2 | 考 2 科 |
1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
2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