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常用的标准化的形式有简化、统一化、通用化、系列化等。
(一)简化:指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物)的类型数量,使之在既定时间内足以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
简化是对社会产品的类型进行有意识的自我控制和调节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统一化: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
统一化的实质是使对象有形式、功能或其它技术特性具有一致性,并把这种一致性通过标准确定下来。统一化的目的在于消除由于不改要的多样化而造成的混乱,为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守的秩序。统一化分为二类:一类是绝对的统一,二是相对的统一。
简化与统一化的区别在于前者着眼于一致,即从个性中提炼共性;后者肯定某些个性同时并存,着眼于精炼。
(三)通用化:指在互相独立的系统中,选择和确定具有功能互换性或尺寸互换的子系统或功能单元的标准化形式。
互换性:指在不同时间、地点制造出来的产品或零件,在装配、维修时,不必经过修整就能任意地替换使用的性能。互换性有两层含义:
一是产品的功能可以互换,二是产品的配合参数按规定的精确度互相接近,通常称为尺寸互换。
惠特尼:美国的标准化之父。(武器)
(四)系列化:指产品系列化,它是对同一类产品中的一组产品同时进行标准化的一种形式。
四、企业标准化
是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搞好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等各项工作为主要内容,制定、贯彻实施和管理维护标准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
(一)企业标准化的基本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贯彻实施有关的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上级标准。
正确地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在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时,注意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积极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
建立和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行。
对各种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企业标准体系的构成
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三)企业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检验。
企业研制的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都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
企业应当接受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