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是什么?
(1)对产品的适用性(性能、精度、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等)有严重影响的要害质量特性、要害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2)对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工作有严重影响的要害质量特性、部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3)对质量不稳定、出现不合格品多的项目,应建立质量控制点。
(4)对用户反馈的重要不良项目应建立质量控制点。
(5)对紧缺物资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要害项目,应建立质量控制点。
2、质量可追查性有哪些优点?
(1)可在精确无误的基础上回收可疑产品,以免造成使用上的更大损失。
(2)易于查明缺陷原因,并使维修和补救费用最少。
(3)提供明显标志,以避免产品的混淆。
3、简述检验的步骤。
(1)明确质量的要求;
(2)测量试验;
(3)比较;
(4)判定;
(5)处理。
4、检验的质量职能有哪些?
保证职能(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预防职能;报告职能;监监职能四项。
5、四项质量职能的关系怎样?
检验的四项质量职能是保证职能、预防职能、报告职能、监督职能。它们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通过监督,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和半成品不流人下道工序,对产品来说,就等于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在成品检验中,得到许多质量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就是为稳定提高成品质量提供了方向,同样也起到了“事先预防”的作用。通过质量检验而取得的大量数据、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供依据,为改进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改革提供必要的信息,为完善质量治理提供资料。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