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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概论名词解释_第3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3月15日  

39、预防成本包括:质量规划费、过程控制费、顾客调查费、质量培训及提高工作能力费、产品设计鉴定费/生产前预评审费、质量体系的研究和管理费、供应商评价费等。
40、鉴定成本包括:外购材料的实验和检验费、实验室收实验费、实验室或其他计量服务费、检验费、实验费、核对工作费、实验检验装置调整费、实验检验材料与小型质量设备费、质量审核费、外部担保费、顾客满意调查费、产品工程和装运发货审查费、现场实验费。
41、内部故障成本:废品损失、返工和返修损失、材料采购方面的损失;内审外审的纠正措施费等。
42、外部故障成本:保范围内的投诉费、保单以外的投诉费、产品售后服务费、、产品责任费、产品保修费等。
43、国家标准——由国家的官方标准化机构或国家授权的有关机构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或适用的标准。国标的编号由国标代号、国标发布的顺序号和国标发布的年号三部分组成。
44、行业标准——全国性的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发布了58个行业标准代号。如JB。
45、地方标准——由汉语拼音DB加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顺序号和年号共四部分组成。
46、国家标准指导性文件——出台国家标准指导性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拱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项目,可制定指导性文件:第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第二,采用国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项目。
国际标准指导性文件的代号有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GB/Z构成。其编号由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顺序号和年号组成。
47、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
48、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2、产品及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4、环境保护的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5、重要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7、互换配合标准;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49、强制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50、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兼顾全社会的综合效益;
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标准对象的简化、选优、通用和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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