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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质量资格考试试题辅导:浅谈水泥检验中安定性的时效问题_第2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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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验操作应准确。在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已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当雷氏法和饼法的试验结果出现矛盾时,以雷氏法为准。

三、当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如果厂家对试验结果有异议,应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在施工单位、厂家和监理等各方的见证下重新取该批水泥送检。

但是水泥的安定性有可能会因为时效性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就使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显得非常困难,因此水泥使用前的复检尤其重要,必须引起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定性方面的问题应该是以预防为主,所以无论是水泥的生产企业还是施工单位,都要对水泥的安定性有足够的重视,生产企业一定要把好质量关,施工单位一定要先检验再使用,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则难以弥补。只有在相互配合的条件下才能杜绝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用到建筑工程中。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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