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制性
计量本身的社会性就要求有一定的法制保障。也就是说,量值的准确一致,不仅要有一定的技术手段,而且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行政管理,特别是那些对国计民生有明显影响的计量,诸如社会安全、医疗保健、环境保护以及贸易结算中的计量,更必须有法制保障。否则,量值的准确一致便不能实现,计量的作用也就无法发挥。
可见,计量于一般的测量不同。测量是为确定量值而进行的全部操作,通常不具备、也无需具备上述的计量特点。所以,计量属于测量,而又严于一般测量;也可以说,计量是量值确切统一的测量。当然,在实际工作或文献资料中,一般没有必要去严格区分“计量”与“测量”。国内如此,国际亦如此。顺便提一下,在翻译外文资料时,例如英文measurement,可译为“测量”,也可译为“计量”,视具体情况和惯例而定。
至于“测试”,测试具有一定试验性(探索性)的测量。近年来,往往将不是严格按照约定规程或成熟方案进行的测量统称为测试,甚至有时也可以将测试理解为测量和试验的综合。
从学科发展来看,计量原本是物理学的一部分,或者说是物理学的一个分支。随着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计量的概念和内容也在不断地扩展和充实,以致逐渐形成了一门研究测量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性学科——计量学。或者说,计量学是关于测量理论与实践的知识领域。
就学科而论,计量学又可分为: (1)通用计量学——涉及计量的一切共性问题而不针对具体的被测量的计量学部分。例如,关于计量单位的一般知识(单位制的结构、计量单位的换算等)、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计量器具的基本特性等。
(2)应用计量学——涉及特定计量的计量学部分。通用计量学是泛指的,不针对具体的被测量;而应用计量学则是关于特定的具体量的计量,如长度计量、频率计量等。
(3)技术计量学——涉及计量技术,包括工艺上的计量问题的计量学部分。例如,自动测量、在线测量等。
(4)理论计量学——涉及计量理论的计量学部分。例如,关于量和计量单位的理论、测量误差理论等。
(5)品质计量学——涉及品质管理的计量学部分。例如,关于原料、材料、设备以及生产中用来检查和保证有关品质要求的计量器具、计量方法、计量结果等。
(6)法制计量学——涉及法制管理的计量学部分。例如,为了保证公众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法律、技术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对计量单位、计量器具、计量方法和计量准确度(或不确定度)以及专业人员的技能等所进行的强制管理。
(7)经济计量学——涉及计量的经济效益的计量学部分。这是近年来人们相当关注的一门边缘学科,涉及面甚广。例如,计量在社会生产体系中的经济作用和地位,计量对科技发展、生产率的增长、产品品质的提高、物质资源的节约、国民经济的管理、医疗保健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等。
当然,计量学的上述划分不是绝对的,而是突出了某一方面的计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