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协会负责。联系电话: 89075789;联系人:汪涛;地址: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北路1号重庆检测大楼502室。
其它有关事项
㈠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考试科目均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㈡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