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参加“2012年质量”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尽快将相关材料提交我中心,以便及时到省人社厅办理证书验印手续。 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2013年4月30日前不能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证书的领取,责任自负。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302室(市府路7号,龙亭商务大酒店三楼); 办理时间: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联系电话:5347195; 联 系 人:方老师。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