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0号)等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举行。为做好兵团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级别及方式
考试分中、初两个级别。为非滚动考试,试卷均为客观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6月21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2、免试条件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2)、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网上交费确认的考生不必)。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交费时间:2008 年12月15日-2009年2月27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2009年2月23日-27日(10:30-17:30)
3、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采用网上交费确认与现场交费确认两种方式。网上交费的考生使用网银交费操作完成后自动确认;现场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选择,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4、报名地点:设在各师职改办和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初、中级均按实际报考科目数量收费,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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