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与合同价的调整
【例题·案例】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投标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 5000 元/t、4500 元/t,2018 年 12 月、2019 年 7 月的造价信息发布价分别为 4200元/t、5400 元/t。则该两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应分别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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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2018 年 12 月 信息价下降,应以较低的基准价基础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
4500×(1-5%)=4275(元/t)。
因此钢筋每吨应下浮价格= 4275-4200=75(元/t)。
2018 年 12 月实际结算价格=5000-75=4925(元/t)。
(2)2019 年 7 月信息价上涨,应以较高的投标价格为基础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
5000×(1+5%)= 5250(元/t)。
因此钢筋每吨应上调价格= 5400-5250=150(元/t)。
2019 年 7 月实际结算价格=5000+150=5150(元/t)。
3)施工机具台班单价的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工程量偏差的调整
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
工程量偏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
2)调整方法
当工程量偏差超过 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
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低;
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1)当 Q1(最终量)>1.15Q0(清单量)时
结算价=1.15Q0*原综合单价+(Q1-1.15Q0)*新综合单价
2)当 Q1(最终量)<0.85Q0(清单量)时
结算价=Q1*新综合单价
【例题·案例】某混凝土工程工程,招标文件中估计工程量 10000m3,全费用综合单价为 450元/m3;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量 15%时,全费用综合单价调为 410 元/m3;该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 13000m3,其应结算的工程款?
【解析】先确定新单价的调整点。
10000×(1+15%)=11500(万 m3)
然后,计算应结算的工程款=11500×450+(13000-11500)×410=579(万元)。
新综合单价 P1 的确定方法
投标人报价浮动率 L:
实行招标的:L=(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不实行招标的:L=(施工图预算-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综合单价的调整
1.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15%,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低
①若投标报价 P0>P*(1+15%),则新的综合单价为 P1=P*1.15
②若投标报价 P0
2.当工程量减少超过 15%,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①若投标报价 P0 小于 0.85*P*(1-L)时,新的综合单价为 0.85*P*(1-L)
当投标报价在 0.85*P*(1-L)与 P*(1+15%)之间时,不作调整。
【例题·案例】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0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00m3,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 450 元,投标报价为 520 元,应如何调整?
【解析】1800/1500=120%,工程量增加超过 15%,需对单价做调整。 P2×(1+15%)=450
×(1+15%)=517.5 元<520 元
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 517.5 元。
S=1500×(1+15%)×520+(1800-1500×1.15)×517.5
=9358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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