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关于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核方式是考前比对+考后审查,详情如下:
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承诺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考试报名条件进行报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考试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服务平台”发布。
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2022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发布后,审查部门(机构)通过“服务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审查对象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3.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六)结果公示
1.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6)。
3.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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